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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7年-2020年广东公司高速公路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详细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 广东 2017年-2020年广东公司高速公路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2020年广东公司高速公路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04-04A-2020-D-A0034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2017年-2020年广东公司高速公路光缆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施工等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标段

建设地点

1

2017年-2020年广东公司高速公路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

7250.00

15,864,900.00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惠州、梅州、河源、阳江、清远、珠海、茂名、湛江、云浮、肇庆、韶关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广东 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1)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高速公路路段施工许可证办理;2)单项工程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5,864,9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通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非粤注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非粤注册投标人已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

2)非粤注册投标人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的,存在影响中标结果,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承诺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高速公路路段施工许可证办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所签署的合同。

2)承诺中标本项目,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许可证办理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工程项目合同。

2.2财务要求:不要求。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2017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长途干线光缆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满足合同总金额累计达1500万元或以上的业绩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准。

(2)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

(3)本项目至少配备8名现场

(4)本项目至少配备4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4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5)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单位,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组成联合体承接项目的,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注册资金、业绩、信誉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项目的,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分项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1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纸质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1.1登记购买:请于2020年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3月2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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