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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0年新建及改造站点铁塔地勘采购项目

详细说明

中国铁塔股份 海南省 2020年新建及改造站点铁塔地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 海南省 2020年新建及改造站点铁塔地勘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受批准,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对中国铁塔股份 海南省 2020年新建及改造站点铁塔地勘进行采购。中标服务商须为海南地区所建设的灯杆景观塔、三管塔、四管塔、单管塔、快装塔等地面塔基站的提供地质勘察服务。

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含税采购预算为333.96万元人民币,实际需求需根据具体项目予以确定,采购人不保证最终实际执行金额与预估规模一致。预计采购新建规模明细如下:

地市 名称

2020年新建项目需求规模(站)

景观塔(20米及以下)

景观塔(20~25米)

景观塔(25~30米)

普通地面塔(30米及以下)

普通地面塔(30~35米)

普通地面塔(35~40米)

海口市

0

45

45

0

2

2

三亚市

3

12

20

0

25

20

儋州市

0

0

15

0

0

30

琼海市

0

4

10

0

8

12

2020年需求合计

3

61

90

0

35

64

2020-2021年需求合计

6

122

180

0

70

128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四个份额:

序号

份额名称

份额比例

含税预算

(万元)

服务区域

份额1

海口市

37.15%

124.08

海口市

份额2

三亚市

31.62%

105.6

三亚、五指山、陵水、保亭、乐东

份额3

儋州市

17.79%

59.4

澄迈、临高、儋州、昌江、白沙、东方

份额4

琼海市

13.44%

44.88

屯昌、文昌、定安、琼海、万宁、琼中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

2.4服务周期: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至合同执行金额达到本框架金额上限之日止,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2.5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投标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含税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的最高含税投标单价限价为6600元/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如换证,须提供被换证书或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查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具备上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相应资质有效期未涵盖本项目的采购最长需求期(2021年12月31日),则须同时承诺在资质到期前完成续延,否则自愿终止合同执行。

3.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一项同类地勘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复印件,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4)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同类地勘服务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存在在执行期内的“取消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证明材料: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网站( /“)中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查询截屏,投标人不得存在“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作否决投标的处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3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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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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