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数据基地天津电信公司配套工程设计服务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津冀大数据基地天津电信公司配套工程设计服务购置项目已由中国电信集团 天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集团 天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集团 天津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1.1招标内容:京津冀大数据基地的A5和A6两栋数据中心及D2动力中心配套工程的可研编制及设计服务。
2.1.2预估规模(不含税):本项目总投资预估94120.97万元,其中可研编制及设计费用预估1687.6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建设
2.1.3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包 | 工程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不含税,万元) | 设计费(含可研费、勘察费)(不含税,万元) | 工程概况 |
1 | 标包1 | 京津冀大数据基地A6数据中心及D2动力中心配套项目设计(含可研)招标 | 57701.97 | 1007.9 | A6数据中心基础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变配电系统(含10kV高压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空调主机系统(含冷冻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板式换热器、蓄冷罐及其他辅助装置及其配电、群控系统)、接地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配电室、电力电池室的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基础配套区域的装修工程(含屋面检修平台及冷水机组钢梁基础、蓄冷罐承台及预埋件、地面及防静电面层、墙面、消音、综合支架、基础配套区域照明等)、随土建建设情况的数据中心气体消防系统。 A6数据中心生产能力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空调系统及配电、群控系统、生产机房工艺配套、内网传输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生产机房的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生产能力配套区域的机房装修(含主机房吊顶、空调区隔墙、地面及防静电地板、墙面、保温、综合支架、生产能力配套区域照明等)。 D2动力中心配套工程包含10KV柴油发电机组及其燃油系统、并机系统、10KV市电-油机切换系统、接地系统、动环监控系统、降噪工程、装修、地下油罐及油管路等配套建设。 |
2 | 标包2 | 京津冀大数据基地A5数据中心配套项目设计(含可研)招标 | 36419 | 679.7 | A5数据中心基础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变配电系统(含10kV高压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空调主机系统(含冷冻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板式换热器及其他辅助装置及其配电、群控系统)、接地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配电室、电力电池室的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基础配套区域的装修工程(含屋面检修平台及冷水机组钢梁基础、蓄冷罐承台及预埋件、地面及防静电面层、墙面、消音、综合支架、基础配套区域照明等)、随土建建设情况的数据中心气体消防系统。 A5数据中心生产能力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空调系统及配电、群控系统、生产机房工艺配套、内网传输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生产机房的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生产能力配套区域的机房装修(含主机房吊顶、空调区隔墙、地面及防静电地板、墙面、保温、综合支架、生产能力配套区域照明等)。 |
总计 | 94120.97 | 1687.6 |
注:本项目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包进行投标,且允许投标人可同时中标的标包数量为1个。
2.1.4设计周期:以建管单位(招标人或其下属机构)下达的具体订单为准。
2.1.5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3.3.1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相关证明文件;
3.3.2所提供的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
3.3.3所提供的每个业绩中的设计费(含税)不少于100万元,或者投资额(含税)不少于2000万元(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时,单个订单符合此金额予以认可为一个业绩);
3.3.4所提供的业绩须为空调、电源等局房机电配套设备安装等同类工程设计的业绩;
3.3.5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
3.4人员要求:
3.4.1每标包应配备总负责人1人(可研及设计总负责人),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为止至少具有1项同类项目负责经验;
3.4.2具备与本批次各单项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团队人员,每标包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团队人员均不少于3人(不包括项目总负责人)。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3.5.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和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5.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3.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上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3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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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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