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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无线5G无源波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货物集中招标公告

详细说明

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中国电信东莞 无线5G无源波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04-04A-2020-D-A0243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无线5G无源波分设备。

1.2 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本项目采购分2个模型,各模型详细配置如下:

(具体数量以实际的使用量为准)

模型详细配置如下:

份额

模型

25G彩光模块(个)

10G彩光模块(个)

1:6合分波组件

1:12合分波组件

数量(套)

份额1

模型一

6

 

2

 

840

模型二

6

6

 

2

60

 

3槽无源机框

180

 

16槽无源机框

180

 

室外防尘箱

900

小计-1

900

份额

模型

25G彩光模块(个)

10G彩光模块(个)

1:6合分波组件

1:12合分波组件

数量(套)

份额2

模型一

6

 

2

 

560

模型二

6

6

 

2

50

 

3槽无源机框

120

 

16槽无源机框

120

 

室外防尘箱

600

小计-2

610

项目预算:638.5万元(不含税)

招标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3:技术规范书。

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我司上级单位(集团公司或省公司)公布了无源波分复用设备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合同有效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下发之日终止。

项目交货期:供货期(每次收到采购订单后的到货时间承诺)为 20 个日历天。

交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8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a)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1.7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设备名称为“粗波分复用(CWDM)设备”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提供工信部颁发的粗波分复用设备(CWDM)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可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材料。

2.2.2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加盖CMA或CNAS资质标识及检测机构的专用章)原件备查。

2.2.3 业绩要求:

投标产品在全国范围内 2017 年3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最终用户(指的是产品最终使用方,中间流通销售业绩不计)销售额累计达到 8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注: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合同销售主体为制造商,采购内容(清单)、以及发票内容需体现销售设备为彩光模块、光复用和解复用、无源光纤扩展复用器(合/分波器)系统、无源波分复用设备、无源光纤扩展器、无源光纤复用器、无源WDM、无源彩光等设备,非上述设备内容的对应发票金额应予剔除。(以上设备名称仅为参考名称,不是穷举后的所有名称,如名称不完全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文件客观统一地进行判断)。

2.3 其他要求: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1.1登记购买:请于2020年3月24日17时30分至2020年3月30日17 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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