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克州 克州地区2020年-2021年移动网络扶贫专项工程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克州 克州地区2020年-2021年移动网络扶贫专项工程设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04-04A-2020-D-A0523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设计费用约140万元(不含税)
2.2设计周期:自委托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招标范围: 1、设计专业范围:克州电信三县一市(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无线网(及配套传输设备)和光缆传输网专业的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2、招标项目中所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方案制定、采购清单编制、勘察和设计编制(含概预算)后续服务以及相关主设备、配套设备采购清单的编制等设计工作。
2.5标段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允许兼投,但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业范围 | 实施地点 | 预估设计费(万元)/不含税 |
1 | 标段一 | 光缆传输网 | 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 | 80.00 |
2 | 标段二 | 无线网(及配套传输设备) | 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 | 60.00 |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0.69,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二:0.7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须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3 企业资质:
3.3.1标段一: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原建设部)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3.1标段二: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原建设部)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单位为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
3.5 业绩要求:
3.5.1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光缆传输网类)设计业绩,(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以下资料:(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3.5.2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无线网或传输设备类)设计业绩,(①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包含以下资料:(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3.6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3.8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须配备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同时须提供设计总负责人的高级技术职称证、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19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4月27日10时00分至2020年5月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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