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合肥地铁五号线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AHTTZB200136),由中国铁塔股份 合肥市 、中国电信股份 合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 合肥 、中国联合通信网络 合肥市 (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联合招标,其中中国铁塔股份 合肥市 做为联合招标的牵头人,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合肥地铁五号线公用通信网络工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通信无线分布系统(隧道和车站)、电源配套(隧道和车站机房)、车站机房配套等专业工程及无线主设备和传输配套与设备的监理工作。
项目规模:合肥地铁五号线工程线路全长约40.2km,共设车站33座,均为地下站。本项目监理费约387.82万元(含税),其中铁塔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约136.27万元(含税),电信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101.93万元(含税),移动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99.27万元(含税),联通公司建设部分监理费50.35万元(含税),最终金额以竣工决算乘以折扣系数为准。
监理内容划分:中国铁塔股份 合肥市 的监理内容为无线分布系统(隧道和车站)、电源配套(隧道和车站机房)及车站机房配套;三家运营商的监理内容为无线主设备和传输配套与设备。
监理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具体周期与合肥城市轨道交通 相关工程同步。
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招标人制定的各项规范要求。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on)不得超过1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电信工程)甲级资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15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已签署的同类项目业绩(监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同类项目业绩(监理)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提供信息不全或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将不作为业绩计入总量。
2.4投标人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违法分包。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方;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1)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 ( )、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传真:0551-65580335(传真前请电话通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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