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QT-5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嘉耀49.5MW风电场风电机组委托运维服务(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嘉耀风电场33台华仪1.5MW机组,装机容量49.5MW,投产时间2014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招标方通知入场之日起,履约期限1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嘉耀风电场风电机组委托运维服务(CHDTDZ079/18-QT-51401):对嘉耀风电场33台(华仪HW87-1500型)风电机组进行运维外委,服务期13个月。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及故障检修、巡检维护及消缺、机组年度定检、专项排查及消缺、配合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文档管理、配合开展“两措”、技术监督工作等全部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嘉耀风电场风电机组委托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00台风电机组运维或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机型50台以上风电机组运维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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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