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2/16-QT-01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莱州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4号锅炉凝结水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改造设计供货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余热锅炉-4号锅炉凝结水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改造设计供货(CHDTDZ062/16-QT-01801):根据4号锅炉凝结水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改造计划对4号锅炉凝结水余热利用装置进行改造,包含设计、设备供货、调试、性能试验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余热锅炉-4号锅炉凝结水烟气余热利用装置改造设计供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投运2年以上的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重力热管式烟气余热利用系统或重力热管式低温省煤器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用户证明则必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由最终使用单位证明设备已投运满2年且使用良好(若合同甲方并非最终用户,则需提供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