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5-QT-002)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全过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 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约定全部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之日结束(暂定2年,具体期限以招标人需求或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性能检测-全过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CHDTDZ001/25-QT-00201):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企业文件等要求,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完成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咨询,科技进步成果、专利咨询,工法咨询,QC成果咨询;工程质量评价咨询及评价,独立形成地基结构、新技术应用、绿色建造等专项评价报告;完成工程质量特色汇报片咨询及制作;进行工程质量提升专项咨询指导,使本工程达到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的质量符合性条件。(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性能检测-全过程质量提升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全过程创优咨询服务或工程质量提升服务或工程质量评价服务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