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71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山东新能源 昌邑 2025年瑞其能风电机组深度定检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昌邑风场一期10台瑞其能YZ82/1.5型风机,装机容量15MW;二期24台瑞其能YZ93/2.0型风机,装机容量48MW,总容量63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5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新能源昌邑 2025年瑞其能风电机组深度定检(CHDTDZ046/16-QT-71001):2025年-2026年昌邑风场34台瑞其能风机1次年度定检、3次季度巡检项目;非标准项目;定检维护期间内风机日常巡检、消缺排故、专项巡检、油脂加注、电池更换、螺栓检查及更换等风机检修相关工作,并负责提供风机定检、消缺所需的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新能源昌邑 2025年瑞其能风电机组深度定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在有效期内)或风电机组生产厂家。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75台及以上1.5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定期维护检修或风机运行维护(含定检)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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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