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87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 2号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加热器、疏水罐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60MW机组供热首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热网加热器-2号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加热器疏水罐设备采购(CHDTDZ001/23-QT-187601),具体为:华电龙口发电 2号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加热器、疏水罐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方负责扩建区域内3台热网加热器(单台换热量为80MW)、1台乏汽加热器(换热量为25MW)、1台疏水罐(容量为15m)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供货,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热网加热器-2号供热首站扩容改造加热器疏水罐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制造许可范围内的规则设计)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台管式加热器(单台换热量不低于80MW)、2台疏水罐(单台容量不低于20立方米)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等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各项规范和行业标准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