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0/23-QT-08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 所属项目华电云南发电 以礼河发电厂2025年7月至2026年12月二级水槽子水库清淤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至2026年二级水槽子水库清淤服务(CHDTDZ010/23-QT-08201):(1) 2025年7月至2026年12月华以号电动挖泥船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运行前检查、检修、保养等。 (2) 运行华以号电动挖泥船,每班8小时,每月运行不低于150小时,月挖泥量不小于1.2万m3(除冬季不满足水上作业安全、库水位深度不满足船舶吃水深度要求和总停空库的时段)。 (3) 华以号电动挖泥船挖泥设备及电气设备、浮筒与连接胶管、辅助船只等日常缺陷修复与管理。 (4) 配合完成船舶定期检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至2026年二级水槽子水库清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 项水库清漂或清淤或机电设备委托运行服务等相关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