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尤隆布尾矿库110kV输变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尤隆布尾矿库110kV输变电工程(招标编号:CNGZB-2025-1227)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平将海拔按5000计算。分岐杆前为高山段,分岐杆及以后为丘陵段。
2.2项目规模: 尤隆布尾矿库建成后新增生产设施的用电需求(最大11.391MW)
2.3计划工期: 90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转运、放线定位、基坑开挖、电杆组立、回填、横担组装、电线架设、拉线组立、避雷器安装、接地线安装、与村民协调、用地补偿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履约记录、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各类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④安全生产记录中近五年内无安全生产亡人事故记录。
(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 1 项类似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
(3)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