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多测合一”、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 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政务备字〔2025〕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曹妃甸化工园区,占地约4865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7890.01平方米,建筑系数41.89%。主要建设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装置及其配套的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21.2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2.15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及全厂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购置电解槽、反应器、塔器等静设备,各类型机泵、压缩机等动设备,配套建设相关建构筑物。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他相关产品。 2.1.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包括多测合一(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绘,规划验线测量,规划验收测量,储罐、塔器)、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有测绘、沉降观测/监测、基坑监测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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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