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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7     浏览:5    
核心提示: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
  

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
2.2 建设规模:250MW(项目核准 250MW,分为三个风电场)。本次报价三个风电场均须单独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单独报价后汇总在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投标函中。1、石家风电场: 拟安装 7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通过 35kV 集电线接入枫木 220kV 升压站  35kV 侧。 2、枫木风电场:拟安装 17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设 220kV 升压 站一座,风机通过 35kV 集电线接入枫木 220kV 升压站 35kV 侧。 3、沙子风电场:拟安装 16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 设 110kV 升压站一座, 风机通过 35kV 集电线接入沙 子 110kV 升压站 35kV 侧,合计 40 台机组。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7 月 10 日开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建成投产。 541 日历天,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容量机组吊装,完成风力发电机组并网发电条件并通过 240 小 时试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 程阶段检查、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工作 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甲供材主要为风机、塔架、箱变、升压站变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 置、调度通信自动化装置、高压电缆、中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及光缆等,在工程量清单未 明确为甲供的均为投标人供应。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家、枫木、沙子项目的土建、安装、调试等完整范围内的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采购(工程量清单未明确为甲供的均为投标 人供应)、运输及仓储、厂内二次倒运、土建和安装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技术 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 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负责完成施工、运  行、调试等各项专项审查及相关验收、负责完成或配合完成本标段内其他专项审查和验  收,负责项目创“四优”、创精品工程的建设。
具体的必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锚栓采购及安装、构筑物沉降观测、施工临建(含临 建区域硬制围栏、门禁、监控设施、防值班室等)、本项目的施工用水用电、办理施工许 可等依法合规手续、并网手续、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与并网验收相关的一切工作和标 准化整治,场内新建道路路障改造,升压站永久备用电源施工,场内空障改造,消防图纸 审查、消防施工及验收备案,水土保持施工、道路边坡治理,石家至枫木站间联络线施  工,工程移交生产等。
本项目应使用商品混凝土,沙子、枫木风电场周边 30km 范围内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站, 要求商品混凝土供应满足连续施工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风机基础至少 3 个工作面同时 作业,吊装不少于 2 个吊装作业面,风机基础模板不少于 3 套、升压站模板不少于 2 套; 项目未设电缆、箱变等设备大件堆场,需由投标人负责与乡镇在风电场就近区域办理临时 堆场租赁,沙子、枫木区域各堆场面积不少于 10000m2,石家不设。
本标段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为:枫木区域分界点 1 :108.56537104、30.24919725,分 界点 2:108.50314915、30.22590858;沙子区域分界点 1:108.37914043、30.00458470, 分界点 2:108.45435977、30.06863900;石家区域分界点: 108.38454723、            30.28307531。其中分界点外的场外运输道路路改、空障、树障均由其他标段负责;分界点 内场内道路由投标人负责修建、维护并免费提供给其他标段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投运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 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 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单个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至少同时包含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 基础施工、机组安装、集电线路施工视为有效业绩)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 中文译本等, 单个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至少同时包含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 工、机组安装、集电线路施工视为有效业绩)。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一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 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时至 2023年 6 月 12 日 17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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