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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公司吉水县八都镇2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区和升压站)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4     浏览:1    
核心提示: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背景和标段划分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背景和标段划分
 
江西公司吉水县八都镇2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区及升压站)EPC总承包项目,拟建于吉安市吉水县八都镇,规划容量100MW,实际装机容量100.00055MWp,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6.61426284°,北纬27.33203950°,占地面积约1742.25亩,光伏区地类主要为园地,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接入系统方案为新建1回110kV线路至众村变电站。
 
2.1.2 本标段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规划容量100MWp,实际装机容量100.00055MWp,新建 4 回35kV 集电线路。新建1座110kV 升压站,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安装 1台100MVA 主变。本项目拟采用575Wp及以上双面N型单晶硅太阳能组件,光伏组件全部采用固定支架安装(18°倾角)。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将系统分成26个3.15MW子方阵,同步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包括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采购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确保行优,力争国优,将项目建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及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2)场区内新建110kV升压站:勘察设计(包括地质详勘)、设备基础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电气楼、综合楼及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基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协助招标人办理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确保行优,力争国优,将项目建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设备监造、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集控中心场站侧建设、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心信息监控、光伏电站智能化建设以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其中,中标人应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规范、办法和合同约定,接受发包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发包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相关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4)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6)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补偿、水土保持补偿、办理林地占有指标(若有)有关费用、湿地占补平衡费(若有)、地上附着物拆迁赔偿、退养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土地出让及补偿费、首年光伏区土地租地费用;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许可、批文和临时用地、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所有工作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充分了解掌握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补偿协调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审慎考虑报价费用。
 
(7)附属设施工程应根据“环保""绿色"宗旨进行设计与建造,在常规设计基础上,增加一套智能门禁系统、一套人脸识别系统。
 
(8)中标人需在基建移交生产前完成所有设备双重命名(含光伏组件),并按国家能源集团规范张贴铭牌,命名规则由招标人提供。
 
(9)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首条集电线路并网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报价中。
 
(10)与110kV外送线路送出工程标段分工分界:
 
1)与本项目外送线路工程项目分工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本项目投标人负责构架上引出线的接线工作,并负责与调度部门所有通讯对点、联调工作,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
 
2)OPGW光缆接线至光缆配线柜,接入光纤配线架工作由110kV外送线路承包单位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以及引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外线标段投标人负责。
 
2.1.3 特别提醒事项
 
(1)由招标人承担的各项专题报告费用包括:光伏区、升压站区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保方案编制及评审、环评方案编制及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及评审、安预评报告及评审、地灾报告及评审,除此外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2)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涉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除招标人前期已发生的费用)、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青苗补偿、渔业补偿、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3)分包商管理除执行合同要求外,还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4)光伏组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按照最终执行价格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和综合单价做相应调整。
 
承包人在采购前,采购计划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全过程参与承包人组件招标采购工作,采购结果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签订采购合同。承包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分批次下单采购,下单计划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2.1.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国内具有独立承担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国内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国内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国内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19 16:0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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