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九光伏电站4号厂房彩钢瓦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ZJTY-2023-09-26-00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九光伏电站4号厂房彩钢瓦更换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拆除4号厂房屋顶光伏组件等发电设备设施,更换4号厂房屋顶彩钢瓦(包括气楼)及采光带,回装光伏组件等发电设备设施,拆下的彩钢瓦及防水卷材无害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厂房业主关系协调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满足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并网验收证明材料或投产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9.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