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73-2340GNCQHWGK05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内组合式空调机组购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 批准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内的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 2.5.1 招标内容:购置联合工房内组合式空调机组、水冷吊顶式(柜式)空调机、卧式柜式空气处理机、风冷热泵机组、多联机、风冷单冷型风管送风式吊顶空调机组、柜式(壁挂式)分体空调机、防爆空调、全热新风换气机及风机盘管等暖通设备设施及材料一批并完成安装调试。 2.5.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组合式空调机组、水冷吊顶式(柜式)空调机、卧式柜式空气处理机、风冷热泵机组、多联机、风冷单冷型风管送风式吊顶空调机组、柜式(壁挂式)分体空调机、防爆空调、全热新风换气机及风机盘管等暖通设备设施及材料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装卸、运输(含二次转运)、保险、缴税、成品保护、安装、单机调试、系统联调达到验收合格、试运行、可选件(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随机配件、专用工具、技术与安全培训、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土建基础建设、配合第三方工控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及远程监控、提供相关配电设备材料选型参数等)、售后服务、质保以及为达到要求中标人采取的其他相关措施及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供货要求”中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 2.6工期: (1)供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及检验并具备发货条件; (2)施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90日历天内完成相应设备现场安装;30日历天内完成相应设备现场单机调试及技术与安全培训;15日历天内完成相应设备群控、联控调试。 (3)验收期:试运行正常30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2.7分包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最终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要求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且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业厂房且已完工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工业厂房工艺性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的供货业绩且须至少包含一台风量≥10万m3/h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工业厂房工艺性组合式空调机组是指满足企业生产工艺所需温湿度、洁净度要求,能够调节控制生产车间内空气温湿度恒定在一定工艺标准数值范围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 (3)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4)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期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 3.3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 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 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 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3 年 10 月 15 日09: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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