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30344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材料,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子公司的名义,与入围成交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竞标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重庆大唐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境内。项目分为石柱石家、沙子、枫木三个风电项目建设区,场址内风机位海拔高程约为 1300m~1800m,场址属于典型的山区山脊型风电场。有省道S404、S302、县道591穿过,场址内有村村通路和简易山路通行,交通情况一般。其中石家、枫木区域紧邻黄水国家森林公园,7至9月避暑纳凉人员较多。项目设计机位总数40个,总容量250MW,分为三个风电场。
2、竞标范围: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风电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及相关运输等服务。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104280m³。
具体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供货范围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7734 | 大唐重庆石柱火风储一体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所属各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43032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11152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8146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33845 | |
6 | 商品混凝土 | C50 | 371 | |
合计 | 104280 |
注: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中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商品混凝土发货时间以买方发货通知单为准,并按约定时间准时送达工地现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竞标响应人提供的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水等)需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混凝土需严格按批准的配合比进行拌制,不得私自变更;混凝土强度、抗冻(渗)性能、温度、含气量、塌落度等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和设计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7、其他:
7.1 计量方式:以“立方米(m³)”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以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7.2 货款支付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经买卖双方办理《对账单》后,卖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当期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半年,质量保证期内,若卖方提供的货物无质量问题,买方将于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质保金。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税率3%或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1+税率)×(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7.3 本合同供应期间综合交货单价不做调整。
7.4 付款方式:买方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需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竞标产品任一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1份)。
2、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陆上风电、公路、铁路、水利等),在近3年(2020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本次竞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竞标。
5、竞标响应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资料。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2020年至今)在“”(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 成员企业、水电十四局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