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2024年济南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SJ-1) | G308文石线章丘邹平县界至章丘后刘段等5项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投标人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设计代表(1人):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2025年济南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SJ-2) | G220东深线长清平阴界至平阴让庄铺及子顺立交桥至平阴东平界段等2项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投标人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设计代表(1人):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2026年济南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三标段(SJ-3) | G220东深线济南滨州界至泰兴西街路口段等3项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投标人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设计代表(1人):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2027年济南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四标段(SJ-4) | S234钢城区齐家岭至沂源县界段等3项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投标人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总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设计代表(1人):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4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4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