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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保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747-2360SCCLN332)已批准实施,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保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747-2360SCCLN332)已批准实施,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储粮油脂工业盘锦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盘锦油脂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荣兴港区纬四路

2.3采购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584.4万元(2年)

2.4招标内容:主要负责厂区治安、交通管制、安全秩序、码头区域管理、停车场管理、铁路道口看护、生产辅助、治安监控室、安全责任区安全管理及其他临时工作。

2.5项目服务周期:2年。招标后签订1年期合同;合同到期后,经业主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可以基于原中标价格及原合同条款续签一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持外地《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在盘锦市公安局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一个企业类(工厂类保安)业绩合同或发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年,或者所提供安保人员人数大于20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 4月3日至2024年 4 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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