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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小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深圳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深圳航空食品 小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招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深圳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深圳航空食品 小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581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按照产品类别,分为包一和包二两个标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标包选取1家供应商,合同期为1年,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标包投标,亦可选择两个标包投标,但投标文件必须每包单独制作和单独递交(上传至系统),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1.5.1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规格

产品要求

预估数量

(1年)

含税限价(元)

合计

(元/含税)

1

小包淮盐花生

15g/包

独立包装,包装完整,无胀包、漏包,开袋即食,每袋标注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常温保存,外包装尺寸9.5cm*9.5cm

900000

0.39

351000

2

小包蜜枣

15g/包

独立包装,包装完整,无胀包、漏包,开袋即食,每袋标注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常温保存,外包装尺寸11cm*8.5cm,有阿胶蜜枣、金丝蜜枣等口味

924074

0.54

499000

合计

850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详见1.5招标内容

深圳航空食品 指定交货地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单计划送货(临时加单响应时间为2小时)准时配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及任意两种产品的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厂家的授权书。【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

2.3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9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 )”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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