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春湾镇车田村
项目规模:木瓜坳水泥用石灰岩矿产量约130万吨/年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木瓜坳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生产运营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木瓜坳矿区范围内的清表(含树木砍伐)、表土剥离(含运距2km以内)、矿山采准、钻孔、爆破、爆落大块矿石解小(≤800mm)、铲装、运输矿石至破碎机卸料坑及卸料坑积泥清理作业,原有运矿道路维护以及承包期涉及的运矿道路修建与维护(含路基换填及碾压、路面铺设、道路平整、路基防护、挡车堆等)、场地及道路平整、道路降尘洒水、矿区零星绿化等相关工序;矿山主体工程、安全设施、环保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矿山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和服务,以及工程机械排放达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二合一方案以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等技术文件要求承担承包期内涉及的各平台截、排水沟和挡土墙修建与维护,洗车机、沉淀池、各种提示或说明标牌、安全标识、照明设施建设施工,配合发包方实施绿色矿山、智数化矿山建设、二级安标创建等全过程管理和服务,承包人保证发包人矿山良好运行,符合石灰岩矿露天开采相关规范,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图纸等。②木瓜坳矿山基建期和原鱼叉尾矿山备料期堆放的已爆落大块矿石解小 (≤800mm)、铲装、运输矿石至破碎机卸料坑及卸料坑积泥清理作业。同时,承包人负责开采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火工材料申请、购买、运输、保管、爆破安全监测,协调政府部门等工作,协调承包期间与周边村民关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石灰岩矿开采承包期内无重大安全生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发生。
交货期/工期:5年,自2025年x月x日至2030年X月X日止(具体合同起始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能够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请加盖公章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二级或以上资质、地灾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开采经营活动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请加盖公章上传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地灾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矿山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同时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采矿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五年(自2019年1月)以来至少1项年产200万吨及以上非煤矿山基建或开采总包业绩。(请加盖公章上传项目经理资格、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任命文件;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关键页>等扫描件)。
4.业绩要求:2019年1月以来(指项目竣工时间)至少有2个(含2个)年产200万吨或以上矿山基建总包或开采总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且已竣工验收合格,业绩规模以采矿许可证规模为准(请加盖公章上传业绩合同及对应竣工验收报告、采矿许可证扫描件)
5.安全要求:(1)安全目标:投标单位必须响应并承诺安全目标-①事故起数为零②伤亡人数为零③安全隐患整改率100%④承包方作业人员保险购买率100%⑤进场作业人员参与我方组织的培训覆盖率及合格率100%⑥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的长期相关方,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率100%⑦现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⑧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合格率100%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请下载附件1:安全目标,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2)安全预评价:投标人按附件2:《承包商安全预评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对《承包商安全预评价表》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价、并打分。(有否决项时,一票否决不许进入招标;没有否决项时,评分低于80分的不许进入招标)。(请根据《承包商安全预评价表》要求加盖公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查询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请投标人上传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复核)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限制投标情形:限制投标情形定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2025年05月22日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