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大岭镇崔家屯
2.2 规 模:235MW/470MWh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大岭镇崔家屯
2.5 计划工期:2025年7月1日开工,计划2025年9月30日升压站具备送电条件。
2.6 招标范围:变电站系统保护装置、自动化装置、通信设备、二次安防、辅控系统(含巡检机器人)、一次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火灾报警及集控接入设备等。具体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及设备供货范围表。
2.7交货地点:预制舱厂家或施工现场,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2.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运输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安装期:合同设备到场后1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套变电站辅助设备监控系统或综合监控平台供货业绩,且同时具有5套机器人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变电站辅助设备监控系统和机器人制造商,并提供变电站辅助设备监控系统和机器人的检验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25日9:00起至2025年7月1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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