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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电池舱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3    
核心提示:南自新能源科技新疆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电池舱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国电南京自动化股
   南自新能源科技新疆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电池舱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南自新能源科技新疆乌鲁木齐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电池舱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电池-储能电池舱:储能电池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池-储能电池舱】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单个项目容量不少于8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池舱投运业绩或单个项目容量不少于10MWh累计不低于1000MWh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池舱合同业绩。

9.业绩要求说明: (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 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运业绩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2)若供应商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实际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03 15:00到2025-07-10 15: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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