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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西宁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西宁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

西宁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宁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宁市市民中心5楼城运中心信息技术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无人机智慧化运用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0万元/年

采购需求:通过在西宁市重点区域部署1台无人机场、对覆盖区域进行全面巡查,确保城市重点区域监测的常态化与全覆盖;同时提供平台服务,配置自动识别违章建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河道垃圾等城市管理问题,并精准定位形成详细坐标信息;通过与西宁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城市运行管理问题智能预警,问题案卷自动推送、处理后信息回传,形成闭环流转流程;同时配备2台移动式无人机,通过灵活的操控应用能力与多角度飞行特性,有效拓展低空巡查的覆盖范围,弥补固定摄像头因复杂地形、障碍物遮挡或视角局限等因素所造成的监控空白区域,为城市管理构建全方位的影像监测体系,提供坚实可靠的影像支持。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单位经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或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经信用中国 、中国 (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项目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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