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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电厂燃机项目厂区内新能源(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7    
核心提示:烟台电厂燃机项目厂区内新能源(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烟台电厂燃机项目厂区内新能源(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厂区内新能源(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后2个月之内完成所有建筑屋顶光伏、围墙光伏、栏杆光伏的并网。其它剩余工程量根据主体工程进展情况,由双方协商具体实施时间,分阶段施工,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按计划分步实施。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在烟台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容量约1.5MWp的“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新能源综合发电站一座,所有新建和改造范围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甲供除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系统整体投运的全过程服务,以及与此相关的手续办理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本项目新建和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在厂区内南侧围墙建设围墙式光伏,在综合办公楼建设光伏阳光棚、在化验楼、锅炉补给水车间、工业废水间、综合水泵房、尿素车间、检修楼屋顶建设屋顶光伏(投标人负责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须给出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并完成加固工作),在地上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配套4个40kW快充),在地下停车场建设充电桩(配套1个40kW快充充电桩、1个慢充充电桩),临建办公楼停车场建设1个40kW快充充电桩,在厂区西侧空地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在一二区挡土墙栏杆处建设栏杆光伏(定制),在厂区一区南侧道路及西侧空地路边加装1kW垂直轴微风发电机,初步计划20台(以实际设计施工为准)。所有新能源发电以400V电压等级接入厂区就近的非生产区低压配电室母线。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全过程咨询服务;
 
(2)除光伏组件(不含栏杆光伏)、逆变器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不限于):栏杆及光伏组件、垂直轴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光伏车棚(不含光伏组件)、充电桩、支架、电缆、并网柜、配电设备、安全保护设备、消防设备等。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要求部分),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及品牌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费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二次转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并网接入、线路开挖、桥架安装、并网柜安装施工、组件设备安装等)、光伏接入保护定值计算、配合计算原有配电系统保护定值。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
 
(4)2.1.4调试并网(系统调试、试运行),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注:本技术规范中的“并网”是指,新能源发电接入厂用400V母线,非接入电网。
 
(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
 
(7)光伏发电工程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一切工作;
 
(8)负责各并网点的新建工作。包含:相关电力电缆、金具、保护套管等设施;负责整体验收工作;
 
(9)负责实现本项目的新能源发电防倒送上网的功能,以及工程相关的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等所有工作;
 
(10)负责办理除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11)为保证本EPC工程的完整性所需的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1.5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EPC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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