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实际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人力资源服务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2025 年后勤服务项目 (CHDTDZ059/19-QT-14701) :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保洁、职工宿舍值守及整理、公务用车、会务服务及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其中办公楼保洁、职工宿舍值守及整理、公务用车、会务服务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食堂餐饮服务期限为 10 个月即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后勤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为企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厂矿等集体后勤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包括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