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场地面激光照射测距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场地面激光照射测距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KHK-25H204
2.2项目名称:外场地面激光照射测距系统
2.3数量:1套
2.4报价方式:买方现场交钥匙价(含设备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费用,投标时需明确开具发票税率。)
2.5交货
2.7主要的参数:
2.7.1 激光照射器
2.7.1.1具有瞄准目标进行激光照射指示及测距功能;
2.7.1.2具有外触发同步出光功能;
2.7.1.3激光工作波长:1064nm;
2.7.1.4激光最大输出能量:≥80mJ;
2.7.1.5激光束散角:≤0.3mrad;
2.7.1.6激光重复频率:15Hz~25Hz;
2.7.1.7激光脉冲宽度:15ns±5ns;
2.7.1.8激光周期精度:≤500ns;
2.7.2 光斑确认仪
2.7.2.1光斑监测距离:500m~4000m;
2.7.2.2监测显示画面尺寸≥16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有效正式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