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气化炉激冷室内壁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 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2:1.2 招标范围:气化炉和洗涤塔是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气化装置的核心设备,装置内现有七台气化炉和七台洗涤塔,采用五开两备。122R101-301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122R401-701由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化工机械厂制造;122T101-401由张家港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制造;122T501-701由上海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气化炉和洗涤塔在长期的运行中,合成气和黑水中大量的腐蚀性介质,对激冷室内壁堆焊层、气化炉和洗涤塔液位计接管衬套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腐蚀。为了保证气化炉和洗涤塔在安全和稳定的工况下运行,分阶段对气化炉激冷室内壁堆焊层裂纹维修,并把原有的堆焊层材质由316L升级为inconlel625材质;同时,对气化炉、洗涤塔液位计接管衬套进行制作、更换。
负责包头化工甲醇中心气化装置气化炉(122R101-701)激冷室内壁堆焊层裂纹维修,并把原有的堆焊层材质由316L升级为inconlel625材质和对气化炉(122R101-701)、洗涤塔(122T101-701)液位计接管衬套制作、更换。
2.1.3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共三年。
2.1.4 服务地址: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压力容器制造A2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气化炉激冷室内壁堆焊层裂纹或缺陷修复维修业绩2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