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柴油采购(2025年),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柴油采购(2025年)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执行标准 |
1 |
柴油 |
0#(Ⅵ) |
吨 |
298 |
神州煤业矿区营销供应部油库 |
达到国家(GB 19147-2016)、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2 |
柴油 |
-10#(Ⅵ) |
吨 |
80 |
||
3 |
柴油 |
-35#(Ⅵ) |
吨 |
80 |
注: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因政策变更或招标人需求变化所带来本项目采购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并自行承担该风险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本项目计划资金控制在360万元以内,核减至计划金额为“0”时(或所供油品达到458吨时),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2.4交货地点:神州煤业矿区营销供应部油库。
2.5质量承诺:达到国家(GB 19147-2016)、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柴油)、《成品油零售批准经营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如委托给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第三方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3年,指2022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柴油(型号不限)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6 17:30至2025-08-11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