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平罗公司地埋式生活污水装置检修中毒窒息隐患治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西南距银川市110公理,距平罗县城60公里。建设有两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脱硝装置。平罗公司现有2套处理量为5m³/H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两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于2019年调试完成投入使用,处理能力为2×5m³/h,每天处理量为240m³/天,目前厂内员工产生最大污水量为400吨水/天,2026年新的宿舍楼建设完成后污水量将进一步增加,将远远超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量,生活污水设备经长时间工作后,因长期处理超标污水,且设备存在严重老化问题,很难达到设计要求的除污效果,导致污水处理效率得不到保障,故需将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进行隐患治理和升级改造。
2.1.2招标范围:包括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检修中毒窒息隐患治理项目的治理方案编制、设备和材料供货、土建(包含地基处理)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性能考核试验、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及质保期一年内的设备、系统消缺等所有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完成验收,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精细化工基地二期规划区东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污水处理设备的改造(或供货或安装或维修)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