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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烟囱钢内筒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0    
核心提示: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烟囱钢内筒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烟囱钢内筒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规    模:玉环四期扩建项目拟建设1×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装置。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四期扩建项目烟囱钢内筒安装工程,利用三期已建烟囱外筒,增设一内筒,内筒内径约为7.8m,承重方案为悬挂式;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计划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6号烟囱钢内筒(钛钢复合板)、氟橡胶膨胀节、保温、油漆、平台、爬梯等相关附属设施的供货和安装工程。烟囱混凝土烟囱外筒、5号钢内筒、内部各悬吊支撑平台由三期工程统一建设,不含在本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机组烟囱内筒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证明上述相关工作内容的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本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须具有至少1项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内筒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9:00起至2025年08月2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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