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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接入系统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0    
核心提示:鄂尔多斯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接入系统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鄂尔多斯煤制油公司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接入系统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2×100MW自备热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光伏发电场站,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东南部乌兰木伦镇上湾村神华煤制油自备热电厂西南侧,场区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光伏容量为46.875MW,本期一次建成。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将新能源所发电力汇集升压后,通过现有1回110kV线路接入自备电厂110kV母线,

光伏电站升压站远期规划2台主变压器,本期建设1台容量为50MVA主变压器,设110kV、35kV两级电压,110kV规划出线1回,接入煤制油公司自备热电厂110kV侧;35kV规划出线4回,本期建设2回。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布置方案,接线型式采用单母线接线。50MVA主变压器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

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通过35kV逆变升压一体机将新能源所发电量汇集升压后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再经过一台110/35kV 50MVA升压变将电压提升至110kV,利用原有闲置110kV线路接入煤制油自备热电厂110kV变电站,再通过110kV变电站并入内蒙古蒙西电网。因煤制油自备热电厂原110kV变电站已无备用扩建间隔,需对其进行扩建改造。同时,为满足光伏场站系统的集中控制,需在原自备热电厂区域新建一座三层集控楼。

本项目涉及到蒙西电网的接入、原有110kV变电站的不停电改扩建工程、架空线跨越工程、跨越时线路停电调查协调、100米高差的电缆敷设、沙土护坡、电缆隧道侧壁敷设的电缆线路不停电开孔贯通、电缆敷设穿越几个村庄涉及到临时用地、青苗补偿、村庄土地纠纷等事宜,并要求对技术复杂的部分做出专项技术方案,乌兰木伦镇土地情况非常复杂,需要投标人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2.1.2 工程界区划分

1)以升压站围墙外1米为界,以内部分属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区域内内防雷接地、检修照明系统、建构筑物、电缆沟(隧道)等设备及设施均属于本工程范围。临时电源、水源、安防系统及110kV送出线路部分工程均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

2)所有与新建110kV升压站连接的电气一次、二次、通讯、测量等系统均以升压站对应设备或装置的接线端子或接口为分界点,接线端子或接口以内的部分均属于本工程建设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负责配合接线工作。本工程需预留以上系统、设备接入的位置及相关设备端子,一体化调控平台、运维系统等设备需要的具体点数及电缆接引位置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2.1.3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方式是EPC总承包模式,本次工程的目标,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及光伏电站的所有控制系统(包含一体化调控平台、智能巡检系统,安防系统等),并对原有110kV乌煤IV线、110kV变电站进行扩建改造,拆除部分塔基,敷设电缆将新能源所发电力送至现有热电生产中心;同时建设一座集中控制楼通过栈桥与#3锅炉9m层连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3.1工程开工前相关工作:办理必要的手续,相关的协调工作;修建施工临时用电、用水设施,办理正式用电、用水报装手续,相关的协调工作;投保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2.1.3.2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催货、监造、资料移交、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等调试项目(包含与外部装置或系统的联调工作)及性能验收试验。

2.1.3.3涉及项目的永久征地手续办理及补偿费、线路全线的征地及清苗补偿、临时用地、临时用草、及与该工程有关的林草、文旅、环保、交通、水利、自然资源、武装部、能源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及验收工作。

2.1.3.4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等措施的实施,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2.1.3.5完成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评审、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完成涉网调管设备、信息远传、计量计费系统的电网组织的评审、相关定值下发、短路电流计算、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办理等工作直至项目并网投运等工作,并承担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监检等相关费用,中调、区调相关设备的扩容也属本工程范围。

2.1.3.6完成工程改造过程中的线路跨越、线路停送电相关手续的办理、电力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2.1.3.7 完成热电生产中心原有110kV的扩建,编制专项方案,制定改造措施,在全厂不停电的情况下完成脱硫变GIS间隔改造、新建间隔的接入等相关工程,直至设备带电运行的所有电气一次、二次改造工程。

2.1.3.8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问题引起各类处罚均由投标方负责;接入系统未通过审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不能再2025年底并网,导致无法并网等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2.1.3.9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2.1.3.10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详见附表。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从工程开工至初步验收),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除集中控制楼和不影响项目并网的土建工程外,其他所有工程必须在2025年12月30日竣工(能源局要求2025年12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1.5 质量标准: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或变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或变电站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20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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