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2.2 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招标人指定区域(包含卸货)。
2.3 招标范围:尿素采购量1400000 千克(详见供货要求)。尿素各项化验指标应符合GB 2440-2017《尿素》中工业用合格品技术指标要求,质量必须符合GB 2440-2017《尿素》中工业用合格品技术指标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执行期内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到货,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执行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量1400000 千克货款两清为止(预计该合同用量到2026 年6 月份左右,实际用量以现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 份尿素(符合国家标准)供货总量在200 吨(含)以上供货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并提供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用户证明文件。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进口产品要求获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9 月3 日至2025 年9 月9 日10 时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