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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新集能源公司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7    
核心提示:关于安徽新集能源公司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
    

关于安徽新集能源公司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中新毛集实验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夏集镇和毛集镇新集二矿塌陷区,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13.4175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90MW,计划采用715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35kV(3200kVA、5000kVA、5500kVA及6300kVA)箱变、100MVA主变。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拟规划出线一回110kV出线至樊庙变,线路长度约19.4公里。本项目为水面漂浮式光伏项目,水域面积约2000亩,升压站面积约4.8亩。
 
招标范围包括90MW(交流侧)光伏发电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等及送出线路工程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电网验收、并网发电、性能考核及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包含施工内外部协调、各类合规手续办理、项目配合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完成项目开工至整体验收移交等一系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要求及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180天。
 
2.4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类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新证、原证在有效期内均可);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1)、(2);负责施工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3)、(4)、(5);如联合体成员既承担设计部分工作也承担施工部分工作应同时满足上述(1)~(5)。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项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包业绩,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项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或PC、或EPC总包业绩;但双方必须有一方具有1项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EPC总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和签章页。
 
3.4资格要求4:(1)总承包项目经理:(a)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注册于该公司(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承诺同期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b)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从事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EPC工程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含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项目经理姓名,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
 
(2)设计负责人:(a)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于该单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b)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从事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含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设计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证明性文件。
 
(3)施工负责人:(a)拟任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注册于该公司(提供证书扫描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委派)。
 
(b)项目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从事100MW及以上水上(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含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施工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未体现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施工负责人任命文件。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提供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充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6)如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须提供对应版本得到中文合同及相关材料,否则会被视作无效业绩。如中文版材料与原文内容存在实质性不一致,将追究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9月16日9:00:00到2025年9月23日17:0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9月16日9:00:00到2025年9月23日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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