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综采设备公路运输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经坊煤业3-边角18综采工作面于7月中旬已具备安装条件,为保证2025年全年生产任务完成,需借用豹子沟煤业目前闲置的一套综采设备对3-边角18工作面进行安装。经与豹子沟煤业对接,所需借用综采设备(液压支架、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自移机尾、液压泵站、供配电设备等)重量约6000吨,从豹子沟煤业公路运输至经坊煤业共计225公里,需具备专业运输能力的公司对此套综采设备进行运输。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驾驶吨位不低于30吨的栏板式半挂车将煤矿用成套综采设备(液压支架、采煤机等)从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装车拉运至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卸车,单趟运输距离为225公里,综采设备总重6000吨。
2.2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经坊煤业有限公司2#风井工业场地。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4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量进行设备的拉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第三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供应商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需安装颗粒物捕集器,并通过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同时提供相关车辆不低于30辆证明(行车证或车辆合格证),车辆保险齐全有效。
(2)项目负责人: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发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信誉要求:(请登录)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09月19日18:00至2025年09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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