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货架采购征集公告
(招标编
项目所在地: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货架采购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额国家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本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架采购进行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货架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货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货架采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应具有:
2.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如参与征集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公司注册未满一年无财务报表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2参与征集人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证明材料。
2.3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参与征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4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3、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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