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氢提纯(含干气转化制氢)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新建220万t/a煤直接液化生产线、80万t/a煤间接液化生产线,配套120万Nm3/h煤制气系统。煤制气系统为煤直接液化提供氢气、为煤间接液化提供合成气,同时为先期工程的18万t/a煤间接液化装置提供气源。本项目建设地点毗邻先期工程,占地约31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加氢稳定、油品合成、油品加工、煤气化等18套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
本项目建设厂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圣圆产业园,在已经建成投产的先期工程北侧,距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约35公里、东胜区80公里、包头市200公里。
本项目全项目建设周期共46个月(可研批复起),暂定中交日期为2028年8月20日。
以上项目信息以最新版可研报告为准。
本次招标的氢提纯(含干气转化制氢)装置由四个单元组成,分别为净化变换气氢提纯单元、净化干气提氢单元、干气转化制氢单元、油洗干气氢提纯单元。净化变换气氢提纯单元(产品氢压力等级5.5MPa)由变压吸附PSA1、PSA2,PSA尾气升压压缩单元,3个工序组成;净化干气提氢单元(产品氢压力等级3.0MPa)由净化干气压缩单元,净化干气PSA单元,干气提氢PSA产品氢压缩单元,干气提氢PSA尾气压缩单元,4个工序组成;干气转化制氢单元(产品氢压力等级3.0MPa)由干气转化制氢单元,干气制氢产品氢压缩单元,PSA尾气压缩单元,3个工序组成;油洗干气氢提纯单元(产品氢压力等级5.5MPa)由变压吸附PSA、油洗干气提氢PSA尾气压缩单元,2个工序组成。
装置规模:拟建设有效气(CO+H2)处理量为275000Nm3/h的净化变换气PSA装置2套;有效气(CO+H2)处理量为80000Nm3/h的油洗干气PSA装置1套,有效气(CO+H2)处理量为90000Nm3/h的净化干气PSA装置1套;产品氢量为80000Nm3/h的干气转化制氢装置1套。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依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 2002-2016)、《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录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前提下完成氢提纯(含干气转化制氢)装置所覆盖范围内的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工作,并承担氢提纯(含干气转化制氢)装置设计协调和技术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2.1.3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基础工程设计在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具体的项目进度计划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氢提纯单元: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产品氢气量为10万Nm3/h及以上的PSA装置EPC总承包(或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1份,且装置投产运行1年以上,并通过性能考核。
(2)干气转化制氢单元: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产品气量为2万Nm3/h及以上的干气(或甲烷、或尾气、或天然气、或焦炉气、或荒煤气、或热解气)转化制产品气(或氢气、或有效气、或CO+H2、或合成气、或转化气)(工艺须为蒸汽甲烷重整工艺(SMR)、或部分氧化转化工艺(POX)、或自热重整工艺(ATR))装置EPC总承包(或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1份,且装置投产运行1年以上,并通过性能考核。
对于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和通过性能考核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要求参数如合同内未明确可在用户证明里载明或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对应装置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性能考核证明材料须为能证明对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的材料(可以为用户证明或性能考核报告等材料)。
注:①投标人若提供国外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交签字盖章版的翻译文件;若未同步提交符合要求的翻译文件,一律视为无效业绩。
②如单份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氢提纯装置和干气转化装置,且满足上述对氢提纯装置和干气转化装置的业绩要求,按同时具有氢提纯装置业绩1份和干气转化装置业绩1份计。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氢提纯装置或干气转化装置的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0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1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