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通勤车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通勤车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付。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交通车辆-通勤车辆:本项目管理车辆的购置,包括54座大客车3辆、7座商务车2辆等车辆本体及配套附件的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车辆-通勤车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制造厂家的产品,且具有CCC认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个50座(含)以上大客车销售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11 15:45到2025-10-18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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