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项目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根据《民法典》、《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年金额根据当年公有住房及临时辞退工的实际情况据实结算,根据历史数据:国航公有住房(2023-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合同面积11154.47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按区域分布单价标准:机场多层住宅1.4元/平方米·月;机场高层住宅1.82元/平方米·月;机场南竺园0.80元/平方米·月;三丰里1.97元/平方米·月;芍药居1.65元/平方米·月;望京1.95元/平方米·月;光熙门1.84元/平方米·月;花家地1.25元/平方米·月(机场地区包含:北平里、南平里、南平东里、南路东里、南路西里、燕翔东里、燕翔西里、东平里、西平里及西平街),物业费用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开具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供应商需执行北京市住宅二级服务标准
(五)合同期限
三年,本项目合同终止后,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供应商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项目合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