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是我国唯一同时负责牵头实施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一个国家专项任务的央企;是我国第一家拥有光伏发电、风电、核电、水电、煤电、气电、生物质发电等全部发电类型的能源企业;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和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为深入理解并落实新《公司法》及国资委对公司治理的新规定新要求,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推动提升所属企业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国家电投拟聘请咨询服务机构对章程范本编制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项目地点: (请登录)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 。
2.2 招标范围
|
序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
| 1 |
DNYZC-2 025-11-04-024-01 |
章程范本编制咨询服务 |
一是完成章程范本。按照集团所属企业的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是否设董事会等维度,编制全资有限公司、控股有限公司、均股有限公司、参股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等章程范本,实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规范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 二是提供各类模板。按照新《公司法》有关规定,协助编制股东出资催缴通知书、股东失权通知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模板。 三是协助后续宣贯。协助编制集团公司子企业章程范本宣贯材料,配合完成宣贯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地执业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和风控服务框架合作中介机构清单(2024-2026 年)-境内非诉类法律合规服务》中的入选供应商;
(2)律所有30 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10 名以上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为国家电投或其他央国企及大型企业(含所属企业)提供类似项目(包括: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等咨询服务)的服务业绩至少1 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至少10 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具有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类似项目(包括: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等咨询服务)的服
务业绩至少1 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6 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具有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类似项目(包括: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等咨询服务)的服务业绩至少1 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或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人数至少4 人,且均具有2 年以上执业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已经办理有效的执业责任保险(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4 日至2025 年11 月11 日16 时00 分(北京时间)。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