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多功能车发动机改造及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黄陵二号煤矿多功能车(支架搬运车)运行周期较长,4台WC50Y支架搬运车为国Ⅱ排放标准,技术落后,环保性差,尾气中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对井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39号)文件当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排放标准在国Ⅱ及以下的防爆柴油机车。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对上述4台WC50Y支架搬运车进行发动机国Ⅱ升国Ⅲ改造及大修,改造完成后达到国家防爆车辆检测最新标准要求。
3、实施周期:设备入乙方工厂起60天内。
4、实施地点:乙方厂区。
5、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发动机质保两年(其中不包括易损件及保养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检修资质内容包含支架搬运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矿用多功能车(支架搬运车)改造或大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及合同项下任意发票)。
3、信誉要求(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7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