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旅集团 协同运营端口建设项目( 2.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智慧信息化平台研发或建设项目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增值税或所得税)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按成立以来的时间提供)。 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需体现时间,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