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企业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汽车模型开发制作的能力,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原件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无与本投标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5.无招标违规、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与本投标业务相关的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6.没有被山东重工集团列入黑名单。 财务要求: 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企业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3.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