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新能源综合能源基地六期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能源基地六期发电项目工程位于左权县辽阳镇一带。该项目规划建设500MW,其中风电建设规模200MW、光伏建设规模300MW。按照项目实际进度现开展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采购工作。拟采取合并招标,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采购。
2.2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2.3规模:该项目规划建设50万千瓦,其中:风电建设规模20万千瓦、光伏建设规模30万千瓦
2.4招标范围:负责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能源基地六期200MW风力发电项目以及300MW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全部勘察设计(不含送出工程)。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及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其他说明:1.中标人应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按时完工,不得以现场考虑不周、情况了解不细等因素为由影响服务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单独结算。
本标段按照可研及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分两个阶段实施,各阶段报告进行单独结算。
风险提示:若该项目未通过招标人内部投资决策程序,由中标人承担涉及的各种风险及费用,招标人及其管理企业、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每个阶段的设计质量、深度及进度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阶段及后续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若后续项目如因政策或其他限制因素等原因未能执行或未能达到预估容量,应按照实际开展容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勘察资质: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勘察分项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个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包含2项200MW及以上风电勘察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同时提供近5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200MW及以上风电勘察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9日至2026-06-16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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