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吉林省伊通县域内。
2.2 规 模 : /
2.3 标段划分 : 吉林新能源开发公司伊通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公开招标形式,供应商需根据项目进行报价,中标后由华能伊通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
2.4 服务地 点 : 吉林省伊通县域内。
2.5 服 务 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2.6 招标范围 : 本招标项目是吉林新能源开发公司伊通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辖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中深层地热供暖示范项目配套风电项目工程基建和生活区物业管理、会议接待、保洁、交通驾驶、差旅、保安、日常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外包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 1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 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至少担任过 1 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证明 ( 如企业任命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或能体现其担任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合同协议等)材料。同时应为投标人在职在册人员(需提供近 1 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06-25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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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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