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盟普丽催化剂生产线产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厂)(含屋顶光伏)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ZB-2025-07-0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格盟普丽催化剂生产线产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厂)(含屋顶光伏)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352001),已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1自然条件及项目场址: 格盟普丽催化剂生产线产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厂)(含屋顶光伏)施工总承包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晋商大道6980号。 1.2外部交通运输状况 开发区处于太原市和晋中市城区之间的接壤地带,规划控制面积 55.8平方公里,辖 17 个行政村,现有企业 580 余户。距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15 公里,太旧高速公路、太榆路、108 国道穿境而过,太焦、石太、南同蒲铁路在榆次交汇,开发区内建有省内最大的集装箱货场,位置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捷。 1.3 用地条件 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建构筑物,无拆迁情况,不存在移民安置问题。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厂房北侧二期场地,拓展废旧催化剂库房,将新建建筑面积约13698平方米钢结构二层综合性产品库房(含辅楼),用于分区存放废旧脱硝催化剂、新催化剂、再生成品催化剂和原材料等,同步配套建设约1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具备后期建设生产线设施条件。 建设 2、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及材料的监造、接卸、保管、二次倒运;项目管理、开工前各项备案手续的配合办理;负责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阶段全过程的工程承包; 3、临时水、电的接入及维护等前期配合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生活用水、施工电源自厂区指定地点的引接、引接点及引接点内侧的供水管道、电缆线路等采购、施工、运行、管理、维护等均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施工期间水电费(电费1元/度、水费6.8元/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进度款中扣除。 建设满足设备材料仓储保管要求的库房、露天库区场地、场地平整、库区道路(与现场施工相连接部分的设备材料运输道路)及临时设施建设(含临建、施工区域围挡)。 以上施工水电、仓库、场地等设施由承包人总体规划,根据工程进展和发包人批准要求建设。 4、承包人必须确保项目完全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且满足项目正常运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整理、及时归档,归档资料满足国家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要求,最终通过发包人的档案验收。 5、承包方负责采买的设备、材料品牌均需经过监理方与发包方审核确认。 6、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该项目的功能、安全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承包方式:采购-施工总承包 工期总日历天数:不超过20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格盟普丽新建库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设备安装;集电线路;配电装置;二次系统;全站消防及电缆防火封堵;防雷及接地;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招标方现有监控系统);检修通道;光伏支架,光伏组件采购。不包括系统设计、全钒液流池储能等设备采购。 具体包括下述内容: (1)设备材料的采购、卸车(含招标方供材)、保管(含招标方供材)验货、二次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方的全部工作; (2)设备基础、建(构)筑物施工,运维通道、运维楼梯、监控系统的施工和安装; (3)设备的安装以及所有进入此区域的电缆、光缆、接地网工程的施工; (4)区域内设备单体调试、试验; (5)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系统配置; (6)根据电网公司计量和通信等要求,负责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 (7)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设备等,由招标方负责采购; (8)调试并网(包括配合并网手续备案、接入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试运行),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10)负责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供电公司办理分布式发电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并网验收); (11)完成质保期由中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 (12)编制并提交合格成果报告,上交原始资料等; (13)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储能系统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承包方式:采购-施工总承包 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工期:总工期245天,其中001部分格盟普丽新建产品库房项目工期不超200天,002部分格盟普丽新建库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期不超45天。 质量标准: 设备、材料要求的质量标准: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必须是合格的产品。 承包人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按照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全面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 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实施本项目。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且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4)质量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具备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3在山西国际能源集团 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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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