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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干流灵石县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09     浏览:0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22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汾河干流灵石县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部分)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226001),已由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灵审批字〔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省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桑平峪土堤末尾及路边绿化、元寿桥上下游路边绿化、两渡镇云墙、汾河(秋晴桥右岸)、汾河(秋晴桥下游左岸)、索州村段、张家峪村汾河边、河州村附近、木材桥上游段、玉成桥下游左岸、古堡对岸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汾河干流灵石县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部分)施工02标
合同编号:FHGLLSXDZHZLGCSTBF-JZ-TJ-002(2025)主要建设内容:1、夏门古堡对岸新建公园一处,总面积约为 2.47hm2;建设 建设
001汾河干流灵石县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部分)施工01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未在其他项目兼职,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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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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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