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227号
1.4
1.5项目业主:合肥新站科技产业发展集团 1.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智能装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XGZ5002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XGZ50027 2.5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6658.18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每条道路单独计算工期,每条道路工期均为180天)
2.9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市政道路工程须为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市政道路工程;②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


